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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新境界

2017-12-29 14:42:00

    作者:夏锦文,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
    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这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现了重大理论创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党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大发展。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进一步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新境界和实践新境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纲领,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的行动指南。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更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手段解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进而推动社会主要矛盾得到彻底解决,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迈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走向成功的重要保障。新时代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坚持从中国实际、从基本国情出发,同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总结和运用过去五年来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实践和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新时代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法治建设方案。
    对于法律理论界来说,应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既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也立足于本土资源,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尤其是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征和创新实践,深入开展研究,努力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法治建设方案提供有力的学理支撑。
    当代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生逢其时,赶上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专业知识的奋进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从事研究,是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我们要积极投身历史的洪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总结实践成果,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